招租公告
1、招租条件
本项目拟对外公开招租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B区块开放式养殖项目招租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公开招租,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毓秀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租代理单位为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租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岛南侧海域;
2.2招租内容: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B区块的海域用海面积2005.2亩,所有产权人为莆田市秀屿区毓秀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3海域使用权用途:1):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底播鲍鱼,承租人不得转让、外包、不得作为其他经济目的,如发现终止合同;
2)本次海域招租所使用的电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2.4租赁要求:
2.4.1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底播鲍鱼作业等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2.4.2承租人的部分货物金额必须按招租人的要求入账招租人的集团公司,入账金额由招租人具体安排。
2.4.3租赁期间,若招租人因项目建设需要或政府政策性原因等,需要使用该海域时有权无条件无偿收回相应出租的海域,承租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等要求,并在接到招租人通知后2个月内向招租人交回所租赁的海域,承租人已支付的租金按实结算,经招租人确认后,无息退还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及其已付但尚未使用的租金。
2.4.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合理合法经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承租人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
2.4.5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5租赁期限:5年(起租时间以书面通知的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2.6租金及缴纳方式:起租价为每亩人民币98元/年*亩(含税),共2005.2亩,即年租金总价为人民币196510元(含税),最终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第一年租金以中标价为基数收取,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以上一年为基数递增5%,以此类推。本项目采取先付款后使用的招租原则。承租人按年度交纳租金,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前5个工作日内汇入招租人指定账户,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合同,逾期签订视为放弃,并没收投标交易保证金,其余4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的最后一个月的最后10日内交纳下个年度租金,招租人将租金发票全额开具给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按日租金0.5%收取违约金,租金逾期支付超过一个月,视为承租人违约,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所有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
2.7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按五年度租金总金额的10%收取,承租人在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前5个工作日内应向招租人缴纳,并以转账形式汇入招租人指定账户内或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方可签订租赁合同;若第二年度至第五年度的租金未按规定期限交纳或延期交纳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清场,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返还。租赁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七日内返还承租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承租人所投入设施设备在期满后15日内清场,逾期未清场。视为承租人放弃,并由招租人全权处理,承租人不得有异议。
3、承租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承租人须为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合法的承租人(资信良好,无不良行为或黑名单)。
3.2承租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名并按手印。
3.3 承租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招租文件的获取
4.1招租人自2025年1月6日起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网上发布招租信息,承租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租文件。
4.2书面招租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租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4.3开标前招租人不与承租人接触,承租人在阅读招租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租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直接采用书面形式向招租人提出疑问。
5.评标办法
本招租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交易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租项目的投标交易保证金为贰万元整(20000元),承租人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1月16 日08时 30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司法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备注:请各承租人认真阅读招租文件及合同条款。
8.联系方式
招租人:莆田市秀屿区毓秀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租代理人: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人: 小陈
电话/传真: 15659598761 电话/传真:0594-229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