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兴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笏石镇市场街叁间临街店面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租项目莆田市秀屿区兴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笏石镇市场街叁间临街店面招租项目已经莆秀财资[2024] 39号文批准进行公开招租,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兴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兴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笏石镇市场街叁间临街店面招租项目
2、项目地点:秀屿区笏石镇市场街
3、招租规模和范围:莆田市秀屿区兴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笏石镇市场街叁间临街店面(自南往北数起第壹间至第叁间,现门牌号为北埔村三社头102号、北埔村三社头100号),该店面共二层,店面底层建筑面积约79.5平方米,二楼仓库建筑面积约79.5平方米,两层建筑面积共约159平方米。室内无楼梯通往二楼,通往二楼仓库的楼梯由新承租户(即中标人)自行解决,招租方不负责提供楼梯;
4、特别说明:
1)本项目捆绑为一个标的进行招租。
2)本项目为两层建筑,室内无楼梯通往二楼,通往二楼仓库的楼梯由新承租户(即中标人)自行解决。
3)本项目应付的招标代理费伍仟元人民币由中标人承担,以现金方式缴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备承担本项目租赁能力的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
3、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项目底价:第一年租金底价为156000.00元/年,加价幅度为1000.00元/年,不设保留价。投标人须按照招租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以举牌有声报价竞买,否则报价无效。
四、招租期限:招租期限为:三年。自出租方发出该店面交付承租方使用的书面通知之日算起,没有装修期。具体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备注:若因政府统一征用等原因,须无条件服从政府需要,所签订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招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损失和赔偿。
五、投标保证金:本招租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租人缴交;未中标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六、合同履约金:中标后中标人应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元)存入莆田市秀屿区兴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指定帐户内,然后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承租方双方进行全部结算清楚后(包括结清租金、房屋保持完整清洁等),余额归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租赁金交纳方式:项目采取先付款后使用的方法招租。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后两年租金于上一年到期之日起十天内交清下一年的租金,逾期没有超过30天(含30天)的,自上一期租金到期次日起至缴清日(每天按该年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加收逾期天数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自上一期租金到期次日起至缴清日(每天按该年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加收逾期天数的滞纳金),直至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八、租赁权限:
1)在租赁期内,事先未征得招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2)该房产承租人中标后原则上由本人(或本企业)使用,若有二次转租,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其它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九、竞价方式:本次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竞价方式进行,按照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
1、各意向投标人必须带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报价会场参与现场竞价,不按时到报价会场或报价低于底价的,均视为自行放弃。
2、本项目第一年租金底价为156000.00元/年,加价幅度为1000.00元/年,不设保留价。各意向投标人须按照招租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以举牌有声报价竞买,否则报价无效;按照报价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价为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递增百分之一。
3、意向投标人须遵守会场秩序,如有捣乱秩序行为的,主持人有权当场取消报价资格,如各意向投标人有串通,操纵或垄断行为,主持人有权宣布报价无效。
十、《现场竞价规则》
1、参加竞价者竞价之前应认真咨询有关事项竞价进行中概不回答竞价者任何问题没有咨询而参加竞价的责任自负。
2、现场竞价开始,竟租人出示竞价号牌,现场竞价主持人(以下简称主持人)核对竟租人。
3、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规则。
4、本次竞价采用举牌有声增价认牌定人定单位的方法。
(1)以156000.00元/年租金作为现场竞价起叫价(以下简称起叫价)。
(2)本项目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或其整倍数。
(3)竞价者报价时号牌应高出头部进行报价,且高于主持人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4)经举牌竞价最后举牌报价最高价的,主持人宣布最后报价数目,进行最后三次报价,没有人举牌报价的,在主持人宣布第三次报价后即确定竞得者。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仍按本规则进行有底价现场举牌应价,确定承租人。
5、竞价者应遵守会场秩序,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竞价活动的,取消竞价资格没收竞租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现场竞价时,竞租人必须服从主持人的裁判,主持人对本《规则》有解释权。
十一、招标资料的获取:招标人自 2024年11月22日起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发布招租文件,有意竞价人可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租文件。书面招租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的为准。
十二、公开竞价现场报价时间、地点:定于2024年12月10日08时30分为现场报价竞价时间,地点设在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三、投标人对招标内容有疑问的可以于2024年12月04日前以书面信函直接向莆田市秀屿区兴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提出咨询。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兴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福建鑫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顶城路389号 |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399号大益茶隔壁大厅进来4楼 |
联系人:邹先生 |
联系人:王工 |
联系电话:15980367101 |
联系电话:18059522895 |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