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FJHY-2025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莆田联发修造船基地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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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原条款 |
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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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项1-7” |
投标人建有水质监测系统,并提供验收证明报告得3分。提供渔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建有水质监测系统,并提供验收证明报告得3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备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或渔业主管部门或环保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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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要求” |
9、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 (1)《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 (2)《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9401-2010); (3)《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DB 35/T 1661-2017)(福建省地方标准); (4)《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大黄鱼》(SC/T 9413-2014); (5)《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 (6)《水产苗种违禁药物抽检技术规范》农业部1192号公告-1-2009。 |
9、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 (1)《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 (2)《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9401-2010); (3)《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DB 35/T 1661-2017)(福建省地方标准); (4)《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大黄鱼》(SC/T 9413-2014); (5)《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 (6)《水产苗种违禁药物抽检技术规范》农业部1192号公告-1-2009。 (7)《莆田联发修造船基地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报批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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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相应统一调整为“2026年1月23日10:20时(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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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莆田联发修造船基地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报批稿)详见更正公告附件,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该方案作为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表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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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2026年1月7日
名 称: 福建莆田联发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湄洲山亭镇
联系方式: 0594-5951188
名 称: 福建宏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27号2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 0591-87078518、19959389219
项目联系人: 林鹰、戴加袁
电 话: 0591-87078518、19959389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