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厨房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莆田市莆投启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莆田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厨房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山河策【闽】采招2026-003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4.2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4.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4.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3月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及方式:投标人自行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采购与招标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6.2.1、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投标CA到开标现场,未携带CA或携带CA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与报价部分,电子版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停电,则由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6.2.2、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
1)首次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完成福建CA数字证书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注册和激活,同时投标人须自主完成诚信库资料的录入,方可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活动。
2)申请CA证书:没有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业务的用户可以向CA认证机构申请CA证书,登录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fjdzyz.com/project/main/zfcg.jsp根据流程,在线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业务咨询及相关服务支持热线:4001-080-999。
6.2.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库中已审查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或4009280095-5专业客服处理(或咨询电话:0594-2221219)。
6.3、招标文件售价:0元。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4日8: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4日8: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5号开标室(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0、采购人:莆田市莆投启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海峡商务中心B栋
联 系 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15060388681
11、代理机构: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国资大厦1702室
联 系 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594-2282710
邮 箱:shc0594@163.com
附1: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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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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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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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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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8111301011000532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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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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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至指定保证金账户,以款到账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账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不接受现金。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或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18377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18377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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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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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莆田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厨房设备采购 |
1.00 |
4183770.00 |
批 |
工业 |
否 |
2026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