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管道抢修配件(哈夫节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6年度管道抢修配件(哈夫节等)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全咨莆采招【2026】001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不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不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不适用于(本项目)。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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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 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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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许可批件 |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省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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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记录书面声明函 |
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在福建省内各供水企业未存在因质量、服务问题而有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虚假声明一经发现将没收其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虚假声明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04月30日至 2026年05月20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陆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售价:0元。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05月21日 8:30 (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 年05 月21日 8:30 (北京时间),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6 )。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9.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0、采用网上电子投标须知
10.1投标人应通过《莆田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用于本项目报名及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2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未上传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在开标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无法正常进行的,则由代理机构上报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10.3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并且投标人须带CA现场解密,否则为无效投标。
11、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
11.1网上采购系统应使用电子CA证书参与投标,持有该卡用户可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上注册报名并进行网上加密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1.2申请CA证书:没有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向CA认证机构“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申请CA证书,线上办理链接:http://www.fjdzyz.com/project/main/zfcg.jsp,根据流程,在线提交业务申请。CA问题,若有疑问,请直接联系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1-080-999。
11.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94-2221219)。
12.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9040210020010000468024。
(2)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9040210020010000468024。
13、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4-281022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2号楼13层1302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8650213133
公司邮箱:fjqzpt888@163.com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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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服务期限 |
招标内容及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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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年度管道抢修 配件(哈夫节等) |
1批 |
220 |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止 |
详见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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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限及交货期: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止,若前述供货期限内,招标人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的,不论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是否届满,合同终止。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进货,接到采购人要求供货的电话、短信、微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收到通知供货的数量、时间、送货地点,中标人应于7天内发货至指定地点,紧急抢修件应在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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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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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金额:预算金额约2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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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结算金额以中标单价乘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总采购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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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货物、服务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采购保管、意外险费用、产品检验检测、税收、售后服务、服务费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说明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在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擅自终止合同的要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本项目预算金额220万元,本次报价说明:由于本项目执行莆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开标评标,投标系统上“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须填写金额,故本次系统上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以下浮后的总价进行填写,并在开标一览表中备注下浮率。合同金额仍以预算金额为准签订。
5、采购设有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经公布的最高限价不更改也不作任何解释。以各型号规格的最高限价作为基准价,投标人报出一个整体下浮基数,不报下浮率或下浮率为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单价为综合单价最高限价X(100%-下浮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