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莆田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一期(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建设项目)项目 | 建设单位 | 莆田市医疗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施工单位 |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设计单位 |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 合同造价(元) | 425027726.00 | |
|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三类:累计增加造价达到合同价3%-5%(含5%)或金额200-500万元(含200万元)。( ✔ ) |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 |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1、主楼地下室负二层汽车坡道、负二层排烟机房、战时柴油发电机房、防化通信值班室兼配电间、地下一层加压机房、送风机房、进风机房、加压送风机房等房间经设计明确,这些房间易产生灰尘,存在安全隐患,影响设备运行,需按风机房等设备用房装修做法实施。2、地下室水井、水管井、电井、强电井功能间设计装修做法为水泥砂浆,由于井道间位于地下室,若毛胚交付后期井道间容易潮湿,对管道、线路造成腐蚀破坏,存在质量风险隐患,故设计单位对上述功能间补充装修做法。3、由于污水站建筑整体往北侧移动三米并调整工规,调整后的污水处理站基坑支护自然放坡范围内北侧放坡与外电高压电缆井及高压线路发生碰撞冲突,南侧放坡与医院内已建污水排放口位置存在碰撞冲突,导致基坑支护工程无法放坡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经设计单位复核对污水处理站南侧、北侧支护范围增加Ⅳ型拉森钢板桩支护。4、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上部建筑的防火门材质为不锈钢防火门,根据合同提供的品牌资质不齐全以及咨询市场上常用的防火门品牌厂家,无法生产全部设计图纸要求的不锈钢防火门,经过参建各单位讨论,同意设计单位将上述不锈钢防火门统一变更调整为钢制防火门。5、地下一层制冷机房防火门FM甲3021,根据合同提供的品牌进行核查以及咨询市场上常用的防火门品牌厂家,发现均无生产资质,经过参建各单位讨论,同意设计单位对该樘防火门尺寸规格调整FM甲2421。6、精装修区域5F-15F病房走道、护士站、候梯厅吊顶上方由于机电安装工程设计有较多大型管道,原设计标高为2.85米,经BIM模型排版后,无法满足精装修图纸设计标高,为满足《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医院公共走道高度不宜低于2.3m,经设计单位复核对吊顶标高统一调整至2.4m。7、根据现场施工排布上部楼层吊顶高度均大于800mm,按照设计规范及图纸设计说明要求需增设上喷,若未施工无法满足消防工程验收,经设计单位复核补充上喷点位系统图,凡吊顶位置均增设上喷喷头。8、原设计说明、天花图等均未设计检修口,由于吊顶内各专业设备及阀门等较多,后期设备及阀门故障将无法检修,经设计单位复核后吊顶增设检修口。9、楼梯地面做法为300*300mm抛光玻化砖、地下室公共卫生间地面为300*300mm防滑地砖、墙面为300*600mm墙面砖,由于尺寸较小,为了提高大面积的观感效果和施工质量,经参建各方复核同意将上述瓷砖尺寸调整为300*600mm楼梯踏步砖、600*600mm防滑地砖、600*1200mm墙面砖。10、按照原设计图纸做法,石材疏水板凹槽处容易附着污染物,不便于清洗,容易滋生细菌,根据“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T509-2016”5.6:装饰应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消毒的原则,经设计单位复核将石材疏水板调整为1000*1000mm防滑地砖。11、物流系统机器人在穿越门的位置,原设计图纸未设计自动开门机,导致物流系统机器人无法运行,经设计单位复核后在门上增加自动开门机实现自动开门,并增设220V电源;气动物流机房、机器人充电房等设备房间内未设计电源,导致机房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经设计单位复核后增设电源。12、关于DSA手术室房间、医疗设备机房参数、墙面铅板铅当量及手术室铅板吊顶高度的调整变更。①5间DSA手术室因院方未考虑采购设备,从节约造价角度出发故将上述房间变更为库房,装饰装修做法、机电安装各专业做法均按照库房设计标准相应变更。②按照设备厂家提供的参数对比,5间医疗设备用房部分房间电源、管沟、强弱电等点位无法满足使用需求,需设计单位按照设备厂家提供的参数进行修改。③根据设计图纸5间DSA房间原设计得铅当量防护为3mm,根据目前省已出具的2间DSA房间环评报告要求二层DSA5机房、四层DSA4机房需采用4mm铅当量进行防护,与设计图纸存在冲突,故对上述二层DSA3、DSA4、DSA5房间及四层DSA2、DSA4房间的墙面铅板、铅门、观察窗的铅当量调整为4mm,铅板厚度调整为3mm+1mm双层以满足环评报告要求。④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3间急诊手术室及5间DSA手术室原设计铅板吊顶铅板安装为贴顶棚结构面使用M5*35沉头螺丝固定。经DSA设备厂家反馈,其悬架安装对贴顶铅板会造成破坏,存在射线泄漏的安全隐患。经过与设计单位沟通后,对铅板吊装方式及高度进行优化。13、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空调机房顶棚做法为穿孔铝板吊顶,由于空调机房存在较多大型管道,现场设备管道安装完成后吊顶龙骨无法施工,为保证机房隔音质量符合要求,经设计单位复核后对穿孔铝板改为贴顶施工。14、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地下室及单建地下室的空调机房、风机房等设备用房的墙面、顶面做法的铝合金穿孔吸声板厚度不一致,经设计单位复核后调整为1.5mm,此项变更减少造价。15、5F裙楼屋面、南侧连廊玻璃栏杆做法幕墙设计图纸与建筑设计图纸中栏杆做法不一致、高度不一致。经设计单位复核:考虑到屋面后期存在漏水质量隐患,将“T”型立柱调整为“一”字不锈钢扁钢立柱,立柱位置安装在铝板板缝位置,板缝位置做密封胶处理。16、原设计应急照明平面图和系统图灯具数量、功率不一致,影响消防验收,经设计单位复核后增加应急照明电源箱。17、本项目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第十二点安装部分第一条:地下室人防工程:给水工程仅计管道阀门,强弱电工程仅计预埋管,其余按图计算完整。若上述内容未施工将影响项目人防工程验收,经过参建各方确认,增补人防相应验收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18、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幕墙门窗与建筑隔墙幕墙防火封堵后,在墙体中部存在较大的空腔,后期卫生难以清理,容易滋生细菌,本项目大楼系急重症大楼根据“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T509-2016”第5点:建筑布局、必要设施及管理要求中5.6:装饰应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消毒的原则,为保证整体洁净度要求,经参建各方同意后在幕墙窗背后增加封堵做法。19、关于室外景观工程与院内已建工程碰撞调整的事宜。20、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南侧存在地下一层连廊,南侧的雨水管与连廊结构完成面碰撞现场无法施工,经过设计单位复核对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南侧污水井管网进行调整。21、由于幕墙和结构图纸中钢梁的规格和数量不一致,造成上述钢结构雨棚的幕墙铝板无法施工,经过设计单位复核对钢结构雨棚的幕墙铝板按照结构设计图纸进行调整。22、一层急诊抢救大厅吊塔电源以及医气点位变更事宜:①一层抢救大厅原设计图纸吊塔电源及相应回路缺漏,经设计单位复核增设吊塔电源所需的配电箱及相应电线电缆。②二层急诊手术室因医院运营需求增加3个吊塔,需要增加3个医气终端点位。原设计急诊手术室未设计二氧化碳气体管道,为保证急诊手术室能投入使用,经设计单位复核需增加一路主管管道进入手术室内。23、增加主楼、单建、污水站预选桩桩基工程量,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桩基检测的通知》(闽建建(2017)1号)文件,采用静载法检测承载力但受场地条件限制导致必须预先选定受检桩的,预先选定的数量不得少于检测数量的3倍。考虑本工程设有地下室且地基基础土质承载力较差、基坑支护高度等实际情况,需要选定预选桩并将预选桩桩身钢筋混凝土施工至地面层,导致增加预选桩的桩基工程量。24、主楼、单建、污水站桩基工程量增加,根据施工合同有关约定结合市财政评审办法,桩基工程量按实结算办法。25、根据现行《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标准第6.1.5条规定,单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机房的最小有效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0㎡,经设计单位复核一层CT室装饰装修完成后面积不足30㎡,故对该一层CT室南侧墙体进行调整,确保最小使用面积不低于30㎡。26、一楼MR房间原设计装饰装修与院方招标的设备厂家装饰装修施工范围一致,进行甩项处理,由设备厂家进行施工。27、一层抢救大厅、胸痛卒中区、心肺复苏室原设计图纸设置较多矮柜用于病床分隔,因院方规划的平面平局与原设计布局存在较大出入,将导致上述区域的矮柜需要拆除,造成大量浪费,经参建各单位讨论取消一层抢救大厅、胸痛卒中区、心肺复苏室区域内的矮柜。28、根据“清单编制说明:充电桩配电箱进线电缆及保护管计入,设备不计入本次预算”经参建各方确认,取消预留充电桩配电箱及电缆,此项变更减少造价。29、原设计院区围墙经现场勘察,北侧与小学相邻已设有围墙,西侧已规划建设应急通道道路,建设开放式花园医院,与原设计院区围墙存在冲突。经参建各方确认,取消原设计院区部分围墙。 |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1、主楼地下室功能房间装饰装修设计变更,增加造价为376110元,下浮后造价为342222元。 2、补充地下室水井、水管井、电井、强电井功能间装修做法,增加造价为20883元,下浮后造价为19001元。 3、污水处理站基坑支护增加拉森钢板桩,增加造价为58085元,下浮后造价为52852元。 4、不锈钢防火门品牌库内厂家无生产资质,减少造价为734661元,下浮后造价为668468元。 5、地下一层制冷机房防火门高度调整,减少造价为831元,下浮后造价为756元。 6、精装修区域5F-15F病房走道、护士站、候梯厅装饰吊顶标高及造型调整,减少造价为20940元,下浮后造价为19053元。 7、上喷喷头及喷淋支管增加,增加造价为394604元,下浮后造价为359050元。 8、吊顶缺少检修口变更,增加造价为80750元,下浮后造价为73474元。 9、普装区域楼梯(T1-T8)瓷砖尺寸、地下室公共卫生间瓷砖尺寸调整,该条属于设计图纸做法进行答疑明确,涉及到的造价已包含在清单内,故增加造价为0元,下浮后造价为0元。 10、病房卫生间淋浴区地面石材疏水板调整,减少造价为2238元,下浮后造价为2036元。 11、气动物流增设开门机及强电电源变,增加造价为285204元,下浮后造价为259507元。 12、DSA手术室房间功能变更、医疗设备机房参数调整、墙面铅板铅当量及手术室铅板吊顶高度调整,减少造价为156906元,下浮后造价为142769元。 13、空调机房吊顶施工做法调整,增加造价为88609元,下浮后造价为80625元。 14、地下室设备用房铝合金穿孔吸声板规格调整,减少造价为188688元,下浮后造价为171687元。 15、5F裙楼屋面和连廊位置的玻璃栏杆做法调整,减少造价为27753元,下浮后造价为25252元。 16、增加应急照明电源箱,增加造价为141737元,下浮后造价为128967元。 17、人防区战时系统增补相应验收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增加造价为506711元,下浮后造价为461056元。 18、幕墙门窗背后与室内墙体存在空腔封堵,增加造价为158965元,下浮后造价为144642元。 19、关于室外景观工程与院内已建工程碰撞调整的事宜,减少造价为1410000元,下浮后造价为1282959元。 20、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南侧污水井管网调整,增加造价为100000元,下浮后造价为90990元。 21、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钢结构雨棚的幕墙铝板调整,增加造价为85000元,下浮后造价为77342元。 22、关于一层急诊抢救大厅吊塔电源以及医气点位变更事宜,增加造价71573元,下浮后造价65124元。 23、增加主楼、单建、污水处理站预选桩桩基工程量,增加造价958793元,下浮后造价872406元。 24、主楼、单建、污水处理站桩基工程量增加,增加造价1745181元,下浮后造价1587940元。 25、大楼一层CT室墙体调整,增加造价为14720元,下浮后造价为13394元。 26、一楼MR房间原设计装饰装修取消,减少造价149203元,下浮后造价135760元。 27、关于一层抢救大厅、胸痛卒中区、心肺复苏室区域内矮柜取消变更,减少造价为29060元,下浮后造价为26442元。 28、单建地下室上部预留充电桩配电箱及电缆取消,减少造价为146398元,下浮后造价为133208元。 29、院区部分围墙取消,减少造价为1090000元,下浮后造价为991791元。 以上工程变更29项,增加造价1130247元,下浮后造价1028411元;累计变更增加总造价为5297945元,下浮后造价4820599元。 | |||
| 5、其他附件材料 | 无 |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医疗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施工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项目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监理单位: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 2025年12月17日 | 2025年12月17日 |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