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日岛东部海产品加工园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 )已由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2】B0500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滨海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滨海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发改备案,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7096.8万元(估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8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其中勘察 15 天,以提交地质勘察送审核报告书为准,地质勘察报告合格后 75 天之内提交可送审的施工图纸,并负责图审的意见及时修正(地质勘察报告合格后 30 天之内提交完成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初步设计报批);关键节点冷链中心2023年4月10日完工,并交付使用。;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业主要求,分期实施,各子项具体工期要求,由招标人在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由承担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由承担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家数为一家,主体分包。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3 08:00:01(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08-29 08:30:00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8月29日 08:3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800000 元)。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8-29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缴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发布。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东岱村300号,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259152345,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辰华财富中心A座12楼,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659492353,传真:/
联系人:小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
联系电话:0594-222121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
联系电话:0594-587281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市政广场南片区(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
联系电话:0594-222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