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湄·领秀地块三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4】B0506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广场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151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接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可承担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16887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能正常送电和移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投资额大于1000万的已竣工输变电或供配电工程项目;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或经国网电力部门盖章审核通过文件、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提交的证明材料均须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全称,否则,其业绩不计。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或经国网电力部门盖章审核通过文件日期为准。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14 08:00:00至2022-04-07 08:30:00通过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的新点系统(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04月07 日 08: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第18.1/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4-07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web/index.html#/index/new)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
电话:0594-8983388,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学园北街222号2梯504室,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4-2789281,传真:/
联系人:彭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
联系电话:0594-263166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94-587281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4-2631660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子账号:935001010010839999000000030]
[户名: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184459000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