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苏塘职教园及产业配套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苏塘职教园及产业配套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1、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秀屿区四新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莆秀发改审[2021]24号),2、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南轮渡码头提升工程(售票楼及综合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莆秀发改审[2021]21号),3、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联十一线秀屿段梅山安置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莆秀发改审[2017]13号),4、关于莆田市秀屿港区低洼地征迁四新安置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莆秀发改[2013]183号),5、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秀屿区高铁南片区东组团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莆秀发改审[2021]15号),6、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秀屿区土海片区康养路(天马街-康渡路)市政道路及周边绿化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莆秀发改审[2021]12号),7、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核心区石门澳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莆秀发改审[2021]18号),8、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门澳产业园东九街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莆秀发改[2018]30号),9、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门澳产业园地下管网及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莆秀发改审[2020]6号),10、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连通及配套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莆秀发改审[2020]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财政补助,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2.1莆田市秀屿区四新棚户区改造项目,本项目:地块一:总用地面积10640.00m ²(约15.96亩),建设面积 10640.00m²,总建筑面积48173.82m²;地块二:总用地面积39882.0m²(约59.82亩),建设面积39882.0m²,总建筑面积135270.45m²;本工程由住宅楼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组成。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总平、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修 工程、给排水、暖通、人防、消防、电气(含供配电系统)、电梯、建筑 智能化、发电机组、夜景照明、室外总体、综合管网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
2.2.2石南轮渡码头提升工程(售票楼及综合楼)项目,本项目工程规划用地面积6440平方米,建筑基底占地面积2895平方米,其中:售票楼占地面积640平方米,综合楼占地面积22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65平方米。
2.2.3联十一线秀屿段梅山安置区工程项目,本项目:梅山:占地139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447平方米,建设2幢16层住宅楼。
2.2.4莆田市秀屿港区低洼地征迁四新安置区建设项目(6#楼),本项目6#楼按17层设计,总建筑面积21694平米,其中地下室面积3994平米,地上面积17700平米,配套建设小区道路、停车场、给排水、供电、消防、绿化、环保等公建设施。总投资15812.44万元,建安费6800万元。
2.2.5莆田市秀屿区高铁南片区东组团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本项目共有 6 条市政道路,其中 2 条城市次干路,4 条城市支路,道路总长约为 3.335 公里,共设置 2 道涵洞。总用地面积约 14.9619 公顷。
2.2.6莆田市秀屿区土海片区康养路(天马街-康渡路)市政道路及周边绿化配套工程项目,本项目西起天马街,东至康渡路,道路总长0.738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宽度24米,双向4车道,配套建设桥涵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工程。
2.2.7莆田市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核心区石门澳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含霞塘片区地块处理、排洪渠、济民街及岐石路道路工程,道路配套建设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附属设施等。建设规模为霞塘片区地块处理面积1091.7亩;排洪渠长3.25km,济民街长2.47km,岐石路长1.03km。
2.2.8石门澳产业园东九街二期工程(二标段)项目,本项目二标段全长约1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2.9石门澳产业园地下管网及配套项目(滞洪区南侧连接段)项目,本项目滞洪区南侧连接段全长约2.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2.10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连通及配套停车场项目(西园片区通道与东九街二期连接段)项目,本项目西园片区通道与东九街二期连接段全长约2.36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施工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勘察阶段(此项不计算监理服务费)、施工前期、人防监理、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主要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53378.45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闽价服【2013】260号文件规定,以财政预算(审后)金额为计费额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60%)(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时监理服务费统一暂按8601909元填写。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勘察阶段+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备注:本项目的施工工期为1100日历天,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统一暂按1100日历天填写。投标人若不按此工期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和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壹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壹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壹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11 08:30:00至2022-01-05 08:30:00
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的新点系统(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01-05 08: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25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
电话:0594-7961991,传真:/
联系人:方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
电话:13950726899,传真:/
联系人: 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
联系电话:0594-265883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
联系电话:0594-587281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4-2221086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21018300000007]
[户名: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子账号:9350010100184366990000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