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6线仙游县盖尾镇杉尾村至石马村路面改造工程及G356线仙游县龙华镇建华村至金山村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招标代理(含造价咨询)的公告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G356线仙游县盖尾镇杉尾村至石马村路面改造工程及G356线仙游县龙华镇建华村至金山村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招标代理(含造价咨询)的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6-02-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是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费等有关费用,不包括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代理费在施工招标合同签订后全部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4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以财政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价为计费基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与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核对完毕之后付清。
更正为: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50%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是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费等有关费用,不包括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代理费在施工招标合同签订后全部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4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50%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以财政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价为计费基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与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核对完毕之后付清。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业主: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仙游分中心
联系方式:李先生/15806030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