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报名参加货币化安置购买商品房房源信息的通知
为有效解决被征迁群众对安置现房的需求,切实改善城区棚户区改造居民住房条件,促进我区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涵江区进一步推进房屋征迁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涵政综[2018]100号)文件规定,现就报名参加货币化安置购买商品房房源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涵江辖区范围内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房地产企业所提供房源要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二、报名参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具备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地产企业。
2、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应资质;
3、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无不良记录等行为。
三、申请入库房源的开发企业需要提交的资料
1.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同意按照涵政综[2018]100号文件参加房屋征迁货币安置补偿款购买存量商品房的申请报告及符合条件的房源表。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房管股,联系人:俞燕燕,联系电话:3286128。
涵江区住建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