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编号: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涵江区庄边镇乡道Y032吉岫线示范提升改造工程 |
建设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岫山村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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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福建省中达兴建设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福建省正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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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中交通达(福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合同造价 |
150120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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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1.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 ) |
2.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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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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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设计变更内容 |
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部分路基受近期暴雨影响,冲刷严重,导致局部路基不稳定,且部分路基偏窄,存在行车安全隐患,应当地群众要求,建议按现场实际优化挡土墙及护肩墙设计。 2.在水沟施工过程中发现,部分水沟涉及群众征地,施工干扰大,无法按图纸实施到位,建议部分路段水沟按现场实际调整水沟结构及位置。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部分路段路基窄,且路面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当地群众要求因地制宜适当加宽,并对损坏路面一并修复;二是部分路段路肩硬化受征迁限制及群众阻工。 4.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因群众填土、围护、竹子及树木成长等原因,造成公路沿线两侧部分地形地貌发生变化,部分原临崖路段已消除安全隐患,建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波形梁护栏的位置及数量作适当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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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估的造价变更 |
变更及签证: +182368元 增项:0元 甩项:0元 合计: +1823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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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附件材料 |
1、工程变更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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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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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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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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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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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类别和原因在括号内打√即可。2.本表格适用于以下设计变更备案: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及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3.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的造价变更,在报送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金额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