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编号: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涵江区大洋乡人居环境整治河道治理工程 |
建设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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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福建万鸿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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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合同造价 |
343176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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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 变更类别 |
1.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 ) |
2.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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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设计 变更理由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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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设计 变更内容 |
1、增加K2+990-K2+275段清淤厚度,具体工程量详见签证单。 2、对1#滚水坝、蓄水池、新建步道、观景平台、11盏地灯、4盏广场灯、栏杆刷漆等工程进行甩项处理。 3、在K2+200段左右新增1处滚水坝(此为原设计1#滚水坝,方案优化调整至K2+200处)。 4、K3+255-K3+275处一侧20米长的边坡及K3+260-K3+275处旧滚水坝因水毁失修,对边坡及旧滚水坝进行修复。 5、在K1+420处新增一处围堰。 6、在4#滚水坝处新增30m的翼墙,在2#、6#滚水坝的两侧边坡新增踏步。 7、两岸边坡进行杂草清理,具体工程量详见签证单。 8、新增5盏太阳能路灯,具体工程量详见签证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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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估的造价变更 |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225444元(下浮后),占合同价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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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设计变更申请 |
5、其他附件材料 |
设计变更图、工作联系单、变更预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签证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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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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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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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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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报批的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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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小规模工程四类、小规模工程增加4-40万元且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备案)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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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类别和原因在括号内打√即可。2.本表格适用于以下设计变更备案: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及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3.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的造价变更,在报送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金额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