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一、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
建设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张洋村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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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福建创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海南敏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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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造价 |
54376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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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1.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 ) |
2.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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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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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设计变更内容 |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内容: 1、地块一张洋田间硬化节点变更 2、地块二路边整治节点变更 3、地块三古厝广场节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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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估的造价变更 |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104531元 下浮后预估变更金额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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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附件材料 |
工程变更及签证清单、设计变更图、工程签证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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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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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小规模工程四类、小规模工程造价增加4-40万元且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备案)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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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适用于小规模工程(指施工单项合同价小于400万元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