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编号:01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2019度水土流失重点乡镇工程涵江区江口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建设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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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一丰(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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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福建省绿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合同造价 |
136685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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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增加造价比例3%及以下( √ ),或增加造价100万元及以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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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检查、领导调研视察提出要求的,或各级政府文件或纪要等作出要求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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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设计变更内容 |
1、Z0+132~Z0+145处有一处支流口,岸线进行相应调整,护岸长度不变。 2、Z0+000~Z0+023左岸步行道的2处台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两处台阶变更为斜坡,断面形式采用透水砖步道断面。 3、原有农田灌溉水渠穿过步道及护岸段增设直径300mm(或400mm)钢筋混凝土管,管径及长度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4、现有水泥路与水保小公园之间有一条宽约60cm的灌溉水渠,跨渠段埋设直径400m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长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5、水保小公园二北侧的三角面积挪至西侧,面积不变。 6、Y0+314~Y0+322小房子处的河道受左侧岩石及房子影响,现场采用液压破碎锤开挖凿除左侧岩石,拓宽该处河道。 7、公园节点一、节点二原设计青石板铺装变更为植草砖铺装,面积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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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估的造价变更 |
本次变更增加80251元,变更减少-41495元,合计:38756元(下浮13%后)。累计变更增加38756元,占合同价的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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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附件材料 |
1、设计更改、补充通知书编号:HJJK-BG-01;2、2019年8月29日会议纪要; 3、2019年9月20日会议纪要;4、设计变更后增减工程量预算书;5、签证单02-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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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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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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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备案部门意见 |
"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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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类别和原因在括号内打√即可。2.本表格适用于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合同价3%(含3%)或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甩项单列说明,填类别时不进行增减对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