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厦路白塘段天桥建设工程的答疑纪要
一、答投标人提问的:
1、 履约保证金若未采用现金形式提交,则不支付工程预付款。根据闽建筑[2013]29号规定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质量保证(保修)金优先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不得变相强制要求施工企业采用现金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请招标人予以修改。
答:本招标项目履约保证金事宜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莆建管[2021]4号)执行。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