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 厢 区 投 诉 举 报 联 系 方 式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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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 |
邮寄地址 |
电话(传真) |
电子邮箱 |
1 |
区水利局 |
郑志勇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127城厢区水利局办公室 |
0594-2686701(0594-2653861) |
ptcxsw@163.com |
2 |
区住建局 |
傅夏君 |
莆田市城厢区万达广场蒲发大厦813室 |
0594-6902533 |
cxjs813@163.com |
3 |
区交通局 |
蔡晓华 |
市公交南站二楼226室 |
0594-2659030 (0594-2630380) |
cxqjtjgcg@163.com |
4 |
区工信局 |
魏漳园 |
莆田市城厢区万达广场赛博思大厦608室,城厢区工信局投资股 |
0594-2501002 (0594-2501003) |
ptcxjm@sina.com |
5 |
区自然资源局 |
吴志立 |
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193号 |
0594-2694970(0594-6730929) |
cxfg4970@163.com |
6 |
区财政局 |
蒋敏晶 |
福建省莆田市荔华东大道269号城厢区人民政府大楼(城厢区财政局325室) |
0594-2661833 |
ptcxcgb@163.com |
7 |
区财政局 (国资办) |
陈元水 |
福建省莆田市荔华东大道269号城厢区人民政府大楼(城厢区财政局231室) |
0594-2272633 |
cxqczj@126.com |
投 诉 须 知
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书的内容要求
(一)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书要求(向项目监督部门投诉):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第十八条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书要求(向项目监督部门投诉):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
第七条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二、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在线投诉须知(https://ggzyjd.fujian.gov.cn/web/index.html#/complaint/apply)
(一)在线投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线投诉的主体为法人或自然人;
2、投诉人需持有效电子印章,在线填写投诉书并加盖电子印章;
3、在线投诉为在省电子行政监督已备案的招标项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署具体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法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