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电子担保保函在莆田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完善莆田市工程建设电子担保保函市场,使对接流程合理化、规范化、透明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资格
1. 申请对接机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市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可申请向莆田市工程建设电子担保保函平台(以下简称保函平台)进行业务对接;
2. 申请对接机构无经营异常,在“信用中国”不得为失信企业(含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及第三方持牌机构);
3. 申请对接机构不得有未理赔保单未处理;
4. 申请对接机构具备电子担保保函对接的技术条件;
5. 申请对接机构服务接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6. 申请对接机构具有支持互联网保险业务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并与保险机构其他无关的信息系统有效隔离。
7. 申请对接机构及第三方电子担保保函服务平台还应当符合其行业监管部门等有关开展相关业务管理的其他规定,
8. 其他未尽资格说明参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13号令)等国家法律及政策的规定。
二、提交材料
(一)申请阶段
1. 提供《莆田市工程建设电子担保保函对接申请表》;
2. 担保公司另需提交验资报告(复印件);
上述纸质材料应清晰可辩,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若有弄虚作假,将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二)对接阶段
1. 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线上签署诚信承诺书;
2. 提交对接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营业执照(若有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的,须含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及第三方持牌机构)上述1-2材料线上提交;
3. 签署电子担保保函对接保密协议;
4. 签署电子担保保函服务承诺书;
5. 提供与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或第三方持牌机构签署的电子担保保函对接保密协议,并提供技术支持授权委托书(如有)上述3-5材料线下提交。
(三)上线阶段
1. 提供数据存储服务器地址(与交易中心对接的服务器地址)。
2. 提供业务系统等级保护证明材料(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要求)。
3. 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提交电子担保保函收费标准(线上公示价格需与实际价格保持一致)。
4. 提供售后服务电话,技术支持电话(含第三方机构)。
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二份,材料真实、完整、可辨、有效,不得提供虚假错误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自行承担。
三、申请流程
申请对接流程图
流程说明:
1. 拟申请对接的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将申请表、营业执照(含第三方)、机构授权书等(担保公司需提供验资报告),将材料提交至保函平台运维单位;
2. 保函平台运维单位核实材料完整性,并核实机构信用;
3. 保函平台运维单位核实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后,提交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确认同意对接;
4. 确认对接后由保函平台运维单位联系申请机构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CA备案,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线上CA备案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需和出函所用电子印章一致,如若不一致,需有保函机构授权书证明,并在交易中心平台予以公示);
5. 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对接顺序根据申请机构的CA备案时间排期进行。电子保函平台每次最多同时对接2家,每次正常一个月完成对接。但如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不具备对接技术和对接条件或系统相关新功能验证或网络攻防演练等,则相应顺延对接顺序和时间;
6. 根据排期顺序通知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对接,并签署《保密协议》以及《服务承诺书》;
7. 对接完成后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出具测试报告;
8. 在交易平台进行首单验证成功;
9. 向交易中心报备后正式上线开展业务;
四、退款、理赔
1. 退款申请: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应遵守《服务承诺书》对交易各方的承诺。
2. 理赔申请: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应在收到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决定或索赔申请后7日内无条件给予先行赔付。未及时先行赔付的,交易中心在收到举报核实后将其清除出电子保函平台,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在完成理赔申请后,需线上提供理赔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并上传至平台。
3. 开票申请: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应具备即时开票功能。
五、暂停、恢复业务
已上线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如因机构内部自身原因,需暂停开展业务,请提前10个工作日向保函平台运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在交易平台进行公示后方能暂停业务。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每个自然年度申请暂停业务次数不得超过3次。违反上述规定将停止其业务受理,不再给予系统对接。
如需恢复业务,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恢复业务开展。
六、退出市场
1. 自愿
已上线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因机构内部原因需退出保函平台,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电子保函平台提交申请。经同意后在交易平台进行公示后方能退出市场。一家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本电子保函平台只对接一次。
2. 违规
已上线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本制度相关规定或被相关部门通告违规的,一经核实,则立即要求退出电子保函平台。情节严重的,将拒绝其再次申请进入电子保函平台。
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出现如下情形之一,视为违规,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的;
2) 影响数据安全,造成数据泄密的,影响恶劣的;
3) 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状况恶化的;
4) 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
5) 恶意竞价,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
6) 不配合技术对接,不服从合规管理的;
7) 没有按照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
8) 因自身原因严重影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
9) 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文及银保监政策条例的;
10) 赔付不及时的;
11) 违反《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相关条例的;
12)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七、数据安全
为确保业务数据的保密性,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对接均应按照《福建省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对接规范(V2.4)》。所有上传至电子保函平台的业务数据均需做好加密。不得通过第三方技术机构上传至电子保函平台。上传至电子保函平台的服务器地址须在电子保函平台进行备查,如更改服务器地址,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更改申请。未经申请擅自更改服务器地址,电子保函平台将断开与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的对接接口。因此造成的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负责。
各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开具电子保函产生的数据属于保密数据,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应做好各方交易主体信息保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非公开数据,任何非公开数据不得随意使用,违反规定须承担泄密责任,但因工作需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或执法部门调取数据的除外。
八、注意事项
1. 服务质量
为保障服务质量,禁止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非法营销、恶意竞价、且不得同交易主体发生佣金报酬、送礼以及其他可认定为商业行贿的行为。产品定价合理,不随意调价,不得损害招投标相关主体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危及公司偿付能力和财务稳健。
2. 业务持续性
为保障服务质量及业务系统持续性,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在暂停、退出市场期间,均需保障其未完成业务能够顺利开展并完成,不得因此为交易主体造成损失,否则将停止其电子保函业务开展的资格,并承担投标主体单位所产生的损失。
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构应具备业务系统应急预案,因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的原因导致开函时间延误,由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承担相应后果。
3. 关于用户注册
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应承担客户信息保护的主体责任,收集、处理及使用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保证信息收集、处理及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为保障交易主体的信息安全,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为进一步收集交易主体投保信息所需材料的,由对接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自身经营的业务系统进行注册,不得通过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或其他无关机构注册提交。
4. 对接费用
电子保函对接为全免费对接,交易中心、保函平台运维单位均不得向对接机构收取对接费用。如遇到对接过程中保函平台运维单位向对接机构索取对接费用,可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为对接电子保函所需的整体软硬件、开发、升级及运维工作等费用,由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自行承担。
九、其他说明
1. 保函平台运维单位
l 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l 服务周期:2023年12月15日——2026年12月15日
2. 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
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是指申请对接的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不具备技术力量,就保函平台与其合作的技术支持机构。
为确保数据的独立性,同一家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为不同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做好数据隔离管理,履行保密承诺,保障数据安全不泄密。
3. 第三方持牌机构
第三方持牌机构是指申请对接的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就保函平台与其合作的机构,第三方持牌机构须具备相关经营资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保险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的资质认证或审批备案手续,并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服务。
对接的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应与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和第三方持牌机构签订保密协议,并就保函平台发生的违法违规事件承担连带责任。
十、申请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工
手机:0594-2221219
邮寄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327室 邮政编码:351100
未尽事宜,将根据政策法规相关规定进一步补充规定。本制度至发布施行。
2024年1月25日
莆田市工程建设电子担保保函对接申请表
申请对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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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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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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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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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担保保函数字签章CA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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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担保保函业务模式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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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对接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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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对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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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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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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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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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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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构具有开具线上电子担保保函业务资质,现自愿申请对接莆田市工程建设电子担保保函平台,认可并接受《莆田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担保保函平台对接制度》,为莆田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担保保函平台提供电子担保保函服务,接受保函平台对日常业务进行合规管理和监督,承诺本表所填写的内容信息全部完整、真实、有效。 |
备注:
1. 申请表格应根据申请单位实际经营情况来填写,务必真实有效;
2. 请保证信息完整准确,格式不得随意改动;
3. 填写完毕后,请将表格及附件递交至保函平台运维单位。
线上签署。
电子保函对接保密协议
甲方: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应遵守《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方案(试行)》(闽发改法规〔2019〕775号)的规定要求及确保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安全运行的原则,双方本着依法规范、协同管理、安全保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该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本协议中的“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意方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包括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指明为保密的业务数据资料和“电子保函系统”中的数据资料;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安装程序、技术文档、配置文档等技术资料。
第二条 各方责任
1、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2、除经过甲乙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双方任意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3、甲乙双方应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4、乙方开具电子保函产生的数据属于保密数据,乙方应做好各方主体信息保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非公开数据,任何数据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违反规定需承担主要责任;
5、乙方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提供技术对接支持的,须在对接时向甲方提供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对接开发的授权书,第三方互联网保险服务企业须具备相关经营资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保险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的资质认证或审批备案手续;
6、乙方不得经过第三方技术公司平台进行数据交互、数据归集、数据储存,第三方平台不得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
7、乙方在正常收集企业相关信息后,要对收集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管理,不得泄露;
8、如乙方违反上述要求,乙方及乙方授权的相关第三方技术公司、第三方互联网保险服务企业负有连带责任;
9、乙方有义务协调第三方技术公司、第三方互联网保险服务企业配合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涉及与第三方的权益纠纷由丙方负责,因此权益纠纷损害甲方利益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律师费、证据保全费、诉讼费等费用。
11、若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甲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甲方应继续做好乙方保密资料的保密工作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系统产生的数据除外。
第三条 协议有效期
(一)本保密协议长期有效。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莆田市工程建设电子担保保函平台服务承诺书
我单位系 ,为积极贯彻《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方案(试行)》(闽发改法规〔2019〕775号)的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莆田市工程建设电子担保保函市场,接受莆田市工程建设电子担保保函平台制度约束与管理,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同并遵守《莆田市工程建设电子担保保函平台制度》,承诺各项对接工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制度规定;
(二)所提供电子担保保函产品合法合规;
(三)充分保障交易各方主体数据安全,不被非法利用;
(四)不恶意竞价,不恶意举报、不随意调价、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五)在莆田市工程建设电子担保保函平台开展电子担保保函业务期间,对本单位开具的电子担保保函承担保险(担保)责任及7日内无条件先行赔付责任;
(六)提供保函查验功能,确保交易各方主体在开、评标环境查询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并保障业务系统持续性、稳定性;
(七)积极响应客户服务请求,满足客户合理需求;
(八)承诺服务至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充分履行责任和义务;
(九)我单位承诺向莆田市工程建设电子担保保函平台提供的对接申请相关资料、上报的保函数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不提供虚假错误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我单位自身承担。
(十)若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自愿退出莆田市工程建设电子担保保函市场。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电话:
承诺日期:
(十一)
各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担保公司):
为规范莆田市工程建设电子担保保函市场,保障工程建设各相关方主体利益,现就莆田市工程建设电子担保保函平台相关事宜倡议如下:
一、所提供电子担保保函产品合法合规;
二、不恶意竞价,不恶意举报、不随意调价、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三、产品定价合理、公平。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进行噱头炒作、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危及单位偿付能力和财务稳健;
四、见索即付;
五、不泄露未公开数据,保障交易数据信息安全;
六、不违规圈钱,不影响公共资源交易正常运作;
七、积极配合技术改造与对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主管单位检查;
八、奉公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
九、服务至上,按照服务承诺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履行责任和义务;
十、不违反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平台制度规定;
十一、保障业务系统稳定运行,做好应急预案;
十二、相关信息及时披露。
违反上述倡议,自愿退出莆田市工程建设电子担保保函市场。共同维护市场主体利益,机构有责!各机构均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为莆田市工程建设电子担保保函市场提供有力保障。
此致
敬礼!
倡议人:(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