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莆田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项目
交易平台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
莆公管办[2019]1号
各投标单位:
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现就莆田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技术服务收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退款:
1.重复支付退还。即同一个项目同一个投标单位支付2笔(含2笔)以上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的,重复支付的技术服务费可申请退款;
2.项目终止退还。即未开标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因招标单位原因要求项目终止,且招标代理机构发布项目终止招标公告的,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投标单位可申请退款;
3.资质变更退还。即未开标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中对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由低资质变更为高资质,投标单位在资质变更前符合报名要求的资质条件,资质变更后不满足报名资质要求(非投标单位自身原因)的,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投标单位可申请退款。
二、退还手续办理。投标单位可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zfwzx.putian.gov.cn:8082/pthy)向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发起退款申请提交,经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款。若已提交退款申请但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收到退款的,可及时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人:林志威,联系电话:0594-2221219。
三、收费环节变更。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技术服务收费原下载招标文件环节变更为提交投标文件环节。
四、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方式、渠道仍保持不变。
五、本通知自2019年1月10日起执行。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