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将于2019 年2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点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址三层)拍卖大厅公开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的简介
标的1:涵江区涵西街道塘北街 288号 5#楼 4 层办公 406商品房的建筑物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标的2:涵江区涵西街道塘北街 288号 5#楼 4 层办公 408商品房的建筑物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标的3:涵江区涵西街道塘北街 288号 5#楼 5 层办公 501商品房的建筑物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标的4:涵江区涵西街道塘北街 288号6#楼 5 层办公 501商品房的建筑物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的企业须具备:1、具有国有资产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或在福建省国资委中介机构信息库入库名单的拍卖企业; 2、莆田市辖区外的拍卖企业须已在莆田设立分公司;3、工商年检和拍卖主管部门组织的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合格的。
三、报名材料:
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莆田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2019年2月22日上午9:30至10:00交至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新址三层)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本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对拍卖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从符合要求的拍卖企业中随机抽取确定一家承接此次拍卖业务。
五、拍卖佣金:
1、标的1标的2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5%向买受方收取;标的3标的4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3.8%向买受方收取。
2、上述佣金中含市产权交易中心收取的50%交易服务费。
3、本单位不承担拍卖中的任何相关费用,若拍卖未成交的,拍卖机构不收取任何佣金,并承担流拍标的的相关费用。本单位若要求对本次流拍的标的,再次进行拍卖,拍卖机构应无条件执行,拍卖佣金标准不变,上述四个标的拍卖成交后待出让方与买受方权属过户办结后结算拍卖费用。
莆田市涵江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