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南郊濠浦片区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公开选择投资人招商公告
根据《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莆政综[2010]167号和市长办公会议[2011]27号会议纪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经荔城区人民政府授权后,莆田市荔城区辰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在相关招商文件中简称招商方)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就荔城区南郊濠浦片区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以招商的形式公开选择投资人,由投资人负责本招商项目的投资建设及施工期间管理,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荔城区南郊濠浦片区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
二、建设工期:总工期为36个月(即招商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三、招商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所示全部工作内容,并结合荔城区审计局审核后的预算编制说明,除非招商方另行通知,否则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均由投资人投资建设。
四、投资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意向投资人必须是在荔城区行政区域登记注册且实收资本壹亿元人民币以上(含壹亿元)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除法律限制外),若意向投资人为非荔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在合作协议签订后二十日内完成在荔城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可一次或多次累计达1亿元人民币),并将本工程所有税收全部在荔城区缴纳。新公司成立后3天内,与招商方重新签订荔城区南郊濠浦片区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原由中标投资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全数收回由招商方存档。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具备相应投资建设能力;
3、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五、领取材料时间:
意向投资人可直接登陆xzfwzx.putian.gov.cn(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查看下载。
六、保证金交纳:
意向投资人须于递交响应文件前把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亿贰仟零壹拾万元整(¥120100000.00元)(须注明本项目名称)汇入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户头。开户单位名称: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帐号:100158538650015188;开户行2: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9040210010010000023207;开户行3: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13441501040000030。递交响应文件前投标保证金是否到户,以银行出具的对帐单为准,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到账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交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公告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10 月16日上午 09点30分(逾期递交不予接受)。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市政府七号楼四层)。
十、具体条款详见本次的《招商须知》和《荔城区南郊濠浦片区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
招商方联系人:
莆田市荔城区辰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