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YL[CQ]202212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对笏石农工商综合场房屋公开招租项目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秀屿区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
2.2招租内容、规模:本次公开招投标的店铺共有七个标段,各标段分别如下:
第一标段:莆田市笏石镇北埔街车站路第1坎,面积为21.71㎡;
第二标段:莆田市笏石镇北埔街车站路第2坎,面积为32.55㎡;
第三标段:莆田市笏石镇北埔街车站路第3坎,面积为31.62㎡;
第四标段:莆田市笏石镇北埔街车站路第4-8坎,面积为514.71㎡;
第五标段:莆田市笏石镇北埔街车站路第9坎,面积为44.4㎡;
第六标段:莆田市笏石镇北埔街车站路第10坎,面积为35.36㎡;
第七标段:莆田市笏石镇北埔街车站路第11坎,面积为11.44㎡。
2.3租赁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3+2年(以本项目内的每标段的合同签订之日为生效期),即:第一个合同期为叁年,第一个合同期期间,乙方如未发生违约,且第一个合同期满后,双方均无异议,则乙方自动获得第二个合同期续签权,第二个合同期为贰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合法的承租人。
3.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无需),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3年01月10日起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各投标人对标段进行报价时,需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封装并注明标段号,并将保证金装在信封内。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下:
第一标段:莆田市笏石镇北埔街车站路第1坎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第二标段:莆田市笏石镇北埔街车站路第2坎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叁佰元整(¥3300元);
第三标段:莆田市笏石镇北埔街车站路第3坎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3100元);
第四标段:莆田市笏石镇北埔街车站路第4-8坎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零叁佰元整(¥20300元);
第五标段:莆田市笏石镇北埔街车站路第9坎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3900元);
第六标段:莆田市笏石镇北埔街车站路第10坎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2600元);
第七标段:莆田市笏石镇北埔街车站路第11坎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1600元)。
注: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或保函形式向招租人缴交;未中标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2日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秀屿区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
电 话: 13950795169
联系人: 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
电 话: 0594-2589989
联系人: 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