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1、招租条件
本项目拟对外公开招租的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圃用地招租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公开招租,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租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
2.2招租内容: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圃用地,总用地面积2054平方米,花圃用地的年租金为含税52582元/年(以后每年递增3%的租金);所有产权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3用途: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与绿地,不得经营噪声行业及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本次招租的中标人不得转让、外包,如发现中止合同;
2)水、电由中标人负责立户。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承租期间水费、电费、卫生费、管理费、税费及办理任何证件费用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2.4租赁要求:
2.4.1在租赁期内,事先未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2.4.2承租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二次分租或分包。
2.4.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5租赁期限:3年,花圃用地的租赁价格为人民币含税52582元/年为起点,租金按照每年度逐年递增3%的标准收取,即第一年度的年租金以中标价为基数收取,第二年度的年租金以中标价为基数递增3%收取,第三年度的年租金以第二年度的年租金为基数递增3%收取。
2.6租赁合同一年一签。若因政府征用、开发或政策性等原因,出租方需收回资产及经营权的,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1个月内,须服从出租方的工作安排,按时撤出,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结算,且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经济补偿要求。承租方不得擅自处分、转移、毁损在租赁期间新增的设备设施,新增设备设施均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新增设备设施费用,承租人自行考虑风险。
2.7租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1)本项目采取先付款后使用的招租原则。承租方按半年交纳租金,第一年上半年租金缴纳时间为出租方发出该租赁标的物交付承租方使用的书面通知之日算起,下半年租金缴纳应于下半年度前第一个月的10日之内缴纳,以此类推。承租方每逾期一日按应缴未缴租金的1%收取违约金,超过30日未支付,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2)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三年度租金总金额的10%),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前应向招标人缴交履约保证金三年总额的10%,须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并汇入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内,然后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未交缴履约保证金的,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重新招租,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合同期结束之日。承租人完成合同并未违约,可凭相关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在花圃用地的建筑物及改造修缮等不得拆除期满归招标人所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是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合法的承租人(资信良好,无不良行为或黑名单)。
3.2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名并按手印。
3.3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招租文件的获取
4.1招租人自2023年1月6日起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网上发布招租信息,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租文件。
4.2书面招租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租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下载的为准。
4.3开标前招标人不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阅读招租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租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直接采用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否则视同该招租文件均为双方的要约。
5.评标办法
本招租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交易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租项目的投标交易保证金为叁仟贰佰元整(3200元),投标人应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 17 日 8时30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新司法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租文件及合同条款。
8.公告其他说明: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后无异常状况,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递交投标文件。有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小陈
电话/传真: 13607502662 电话/传真:0594-229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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