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YL[CQ]202103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医院食堂对外公开招租项目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
2.2招租内容、规模:食堂及便民超市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571㎡;
2.3租赁期限:叁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经工商批准具有经营本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的合法承租人。
3.2投标人需在中标后的在一个月内协同甲方办理餐饮食品卫生许可经营证书。
3.3投标代表如非法定代表人,则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其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5没有被市及县(区)以上有权行政机关限制投标的,没有发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1年04月16日起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肆佰元整(¥34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租人递交;未中标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 27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4)。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秀屿区医院 ;
地 址: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
电 话: 15880331889;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
电话: 0594-2589989 ;
联系人: 陈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