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莆田盐场红屿工区6、7、8组废转区(养殖)租赁项目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福建省莆田盐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2招租内容、规模:福建省莆田盐场红屿工区6、7、8组废转区(养殖),位于东峤镇福建省莆田盐场有限公司红屿工区,东靠养殖池,西靠工区内潮沟,南靠工区内潮沟,北靠工区内潮沟,土地面积332.35亩。
2.3租赁期限:五年(不含建设期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合法的承租人。
3.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无需),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0年09月08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或保函形式向招租人缴交;未中标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7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3)。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莆田盐场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
电 话: 13607549866;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 ;
电话: 0594-2589989;
联系人: 周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