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涉及苍然、宫下、顶铺等5处店面房产公开招租公告
经区有关部门同意,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涵东街道办事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对所属的5处店面房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1.涵江区苍然一期B2-12(主街店面12)和B2-12(主街店面13)(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后度路244、242号),建筑面积约 64.1㎡,产权性质为国有;
2.涵江区苍然一期B4-1(主街店面20、21)和B4-7(主街店面5)(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后度路224号、226号、228号及月亭路96号),建筑面积约122.25㎡,产权性质为国有;
3.涵江区苍然一期B4-3(主街店面23)(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月亭路94号),建筑面积约25.2㎡,产权性质为国有;
4.涵江区苍然一期B3-6(次街店面)(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月亭路64号),建筑面积约52.2㎡,产权性质为国有;
5.涵江区宫下A1幢市场大台阶下两间店面(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宫下路62、64号),建筑面积约12㎡,产权性质为国有;
二、投标人资质:
1、企业法人单位,必须持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3、本标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租赁人具有优先租赁权。
三、基本情况:
1.涵江区苍然一期B2-12(主街店面12)和B2-12(主街店面13)(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后度路244、242号),建筑面积约 64.1㎡,租赁期限贰年;
2.涵江区苍然一期B4-1(主街店面20、21)和B4-7(主街店面5)(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后度路224号、226号、228号及月亭路96号),建筑面积约122.25㎡,租赁期限贰年;
3.涵江区苍然一期B4-3(主街店面23)(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月亭路94号),建筑面积约25.2㎡,租赁期限贰年;
4.涵江区苍然一期B3-6(次街店面)(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月亭路64号),建筑面积约52.2㎡,租赁期限贰年;
5.涵江区宫下A1幢市场大台阶下两间店面(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宫下路62、64号),建筑面积约12㎡,租赁期限贰年;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
1、承租方应提交一个月的中标月租金给招租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清。
五、最低限价:
本次招租设置最低限价(投标保留价),最低限价参考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经租金评议小组讨论后现场确定。
1.涵江区苍然一期B2-12(主街店面12)和B2-12(主街店面13)(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后度路244、242号),建筑面积约 64.1㎡,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为2089元/月;
2.涵江区苍然一期B4-1(主街店面20、21)和B4-7(主街店面5)(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后度路224号、226号、228号及月亭路96号),建筑面积约122.25㎡,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为4194元/月;
3.涵江区苍然一期B4-3(主街店面23)(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月亭路94号),建筑面积约25.2㎡,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为865元/月;
4.涵江区苍然一期B3-6(次街店面)(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月亭路64号),建筑面积约52.2㎡,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为806元/月;
5.涵江区宫下A1幢市场大台阶下两间店面(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宫下路62、64号),建筑面积约12㎡,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为1324元/月;
六、确定中标人方式:采用公开招租方式进行,以月租金报价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除原租赁者在同等报价情况下具有优先租赁权外,若其他投标人第一轮最高报价出现相同价格的,最高报价人进行第二轮报价,二次投标中的投标金额不得低于原投标金额。报价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再次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在最高报价人中确定中标人。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涵江区苍然一期B2-12(主街店面12)和B2-12(主街店面13)(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后度路244、242号),建筑面积约 64.1㎡,人民币伍仟元整;
涵江区苍然一期B4-1(主街店面20、21)和B4-7(主街店面5)(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后度路224号、226号、228号及月亭路96号),建筑面积约122.25㎡,人民币伍仟元整;
涵江区苍然一期B4-3(主街店面23)(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月亭路94号),建筑面积约25.2㎡,人民币伍仟元整;
涵江区苍然一期B3-6(次街店面)(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月亭路64号),建筑面积约52.2㎡,人民币伍仟元整;
涵江区宫下A1幢市场大台阶下两间店面(现门牌地址:涵东街道宫下路62、64号),建筑面积约12㎡,人民币伍仟元整;
2、各投标人必须于2023年3月10日上午9时前按招租文件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涵江支行
帐号:145020100100119460
八、招租文件获取方式:本次公开招租,无需报名,有意向投标人可直接在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网查看并下载相关资料。
九、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上午9时
十、公开招租地点: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室(涵江区新涵街国欢桥头东侧)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涵东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小康 联系电话:0594-6916311、15759611767
莆田市涵江人民政府涵东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