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口镇康南路139号厂房公开招租的项目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或现金入帐形式(转帐或送存银行凭证上需详细注明送存公司或自然人名称)于开标之日上午9:00 时前存至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帐户(以到帐为准,不接受现金,不退现金)。请在汇款凭单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需将保证金转帐或送存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在开标现场提交与行政服务中心);未中标人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退还。(户名: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涵江支行,帐号:145 0201 001 0011 9460)
二、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0 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室(涵江区新涵街国欢桥头东侧)。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租公告、招租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租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招租代理机构: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