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镇康南路139号厂房公开招租公告
经区有关部门同意,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将位于江口镇康南路139号的房地产实行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位于江口镇康南路139号的房地产,总建筑面积为4446.06平方米,其中:6屋框架结构的办公楼和宿舍楼建筑面积计1906.11平方米;2层砖混结构的车间建筑面积计2494.9平方米;1层砖混结构的公厕建筑面积计19.65平方米;1层砖混结构的门房建筑面积计25.4平方米;其他简易结构的铁棚,整体规模较大。产权性质为国有。
二、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须为年检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须有较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犯罪行为并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记录。
3、投标人以及投标人的关联企业(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在其他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的企业及个休工商户)与招租人有法律纠纷尚未处理清楚的,不得参与本招租项目。
4、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证明出具时间为距本招租开标时间六个月内)。
三、基本情况:1、期限:贰年
2、租赁押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3、租金按月收取 。
4、租赁期限届满,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租赁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5、本厂房出租用途为企业生产性用房、办公及职工住宿场所 。
四、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2、各投标人必须于2020年12月4 日上午9 时前按招租文件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
3、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户名: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涵江支行
账号:145020100100119460
五、确定中标人方式: 采用公开招租方式进行,以月租金报价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除原租赁者在同等报价情况下具有优先租赁权外,若其他投标人第一轮最高报价出现相同价格的,最高报价人进行第二轮报价,二次投标中的投标金额不得低于原投标金额。报价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再次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在最高报价人中确定中标人。
六、最低限价:本次公开招租标的物由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结果租金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8900元/月,本次公开招租标的最低限价(即投标保留价)具体价格及投标报价加价幅度由区相关部门组成的租金评议小组在招租标开标前研究确定,低于投标保留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公开招租,无需报名,有意向投标人可直接在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网查看并下载相关资料。
八、开标时间:2020年 12月4日上午9时。
九、公开招标地点: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本次招租文件的解释权归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十、联系人: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小吴 联系电话:0594-36853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1820603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