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
所属莆田市城厢区十字街文献1号1-4层楼房等伍处房屋招租公告
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司拟对所属伍处房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1、莆田市城厢区十字街文献1号第1-4层楼房(面积约308.65平方米);
2、莆田市涵江区涵华西路231号1层店面及后部地下室(面积约557平方米);
3、莆田市涵江区北宫口路2号第1-6层楼房(面积约320.84平方米);
4、莆田市涵江区顶铺路61号(原顶铺路65号)第1-2层楼房(面积约86平方米);
5、莆田市涵江区下洋小区58号一层仓库(现涵华西路237号、241号、245号、249号后部地下室)(面积约195.45平方米)。
二、招租要求:
1、企业法人单位,必须持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三、租赁期限:
1.莆田市城厢区十字街文献1号第1-4层楼房(面积约308.65平方米),租赁期限贰年,第二年递增10%;
2、莆田市涵江区涵华西路231号1层店面及后部地下室(面积约557平方米),租赁期限贰年,第二年递增10%;
3、莆田市涵江区北宫口路2号第1-6层楼房(面积约320.84平方米),租赁期限贰年,第二年递增10%;
4、莆田市涵江区顶铺路61号(原顶铺路65号)第1-2层楼房(面积约86平方米),租赁期限贰年,第二年递增10%。
5、莆田市涵江区下洋小区58号一层仓库(现涵华西路237号、241号、245号、249号后部地下室)(面积约195.45平方米),租赁期限壹年半,第二年递增10%。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
1、承租方应按中标月租金的三倍交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清。投标保证金可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份。
五、最低限价:
本次招标设置最低限价,最低限价参考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现场确定。
1、莆田市城厢区十字街文献1号第1-4层楼房,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为21139元/月;
2、莆田市涵江区涵华西路231号1层店面及后部地下室,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为22798元/月;
3、莆田市涵江区北宫口路2号第1-6层楼房,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为11501元/月;
4、莆田市涵江区顶铺路61号(原顶铺路65号)第1-2层楼房,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为2732元/月;
5、莆田市涵江区下洋小区58号一层仓库(现涵华西路237号、241号、245号、249号后部地下室),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为1250元/月。
六、招标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设置最低限价,以提出不低于最低限价的最高报价为中标价。
七、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
莆田市城厢区十字街文献1号第1-4层楼房(面积约308.65平方米),保证金人民币陆万伍仟圆整;
莆田市涵江区涵华西路231号1层店面及后部地下室(面积约557平方米),保证金人民币陆万玖仟圆整;
莆田市涵江区北宫口路2号第1-6层楼房(面积约320.84平方米),保证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圆整;
莆田市涵江区顶铺路61号(原顶铺路65号)第1-2层楼房(面积约86平方米),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圆整;
莆田市涵江区下洋小区58号一层仓库(现涵华西路237号、241号、245号、249号后部地下室),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圆整。
2、各投标人必须于2020年11月25日9:00时前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交缴帐户:户名: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涵江支行,帐号:145020100100119460。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为无记名公开招租,无需报名,请登陆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hjq/026005/(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看并下载相关资料。
九、投标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上午9:00 时
十、投标地点: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室(涵江区新涵街国欢桥头东侧)
十一、联系人:彭女士电话: 05943011300/13110898865
十二、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莆田市涵江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
莆田市涵江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