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新涵大街经济大楼房屋
公开招租招标公告
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公司拟对所属一处大楼房屋公开招租。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内容:
1.位于涵江区新涵大街卓坡路266号经济大楼共计7347.97平方米的房屋招租作为经营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用途使用。其中一层为宴会厅、大堂、厨房,二层休闲娱乐文化娱乐业;三层为餐饮业、四至五层KTV娱乐、六至九层商务客房。有意租赁者可自行勘察现场。
二、承租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企业法人单位,必须持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公民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伍年。
四、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设置最低限价,以提出超过最低限价的最高报价为中标价。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00万元整,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等。
2、各投标人必须于2020年11月23日10:00 时前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末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交缴帐户:户名: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涵江支行,帐号:145020100100119460。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为无记名公开招租,无需报名,请登陆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网)查看并下载相关资料。
七、投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10:00时。
八、投标地点: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涵城领域A座二楼)。
九、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 13859895788
十、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莆田市涵江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莆田市涵江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