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衙前街人民商场北侧(现鉴前街264号)第1-3层的房地产
公开招租公告
经区有关部门同意,莆田市涵江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将位于涵江区衙前街人民商场北侧(现鉴前街264号)第1-3层房地产实行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位于涵江区衙前街人民商场北侧(现鉴前街264号)总建筑面积约为375.01平方米(其中:第一层店面面积为59.85平方米;第二、三层建筑面积均为157.58平方米)。产权性质为国有。
二、投标人资质:
1、企业法人单位,必须持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三、基本情况:
1、租赁期限:贰年,第一年月租金按中标单价计算,第二年月租金按中标单价的10%递增。
2、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月租金的三倍。
3、租金按月收取,每月的5日之前一次性交清。
四、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5000元。
2、各投标人必须于 2020年10月21日上午9时前按招租文件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
3、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户名: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涵江支行
账号:145020100100119460
五、确定中标人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多轮报价形式,各意向投标人应在竞价会现场填写报价单,并提交给招租会主持人,由主持人公布各投标人的报价。如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租金保留价)投标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进行下一轮报价,由上一轮的有效报价投标人进行再次报价,租金保留价以上一轮投标人报价中的最高报价为保留价(注:再次报价方式同上一轮;上一轮不是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再次报价)。依此类推,直至最终产生一名合格有效的投标报价人。经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只有一个意向投标人的,依据涵财[2010]431号文件要求,经租金评议小组同意,可采取协议租赁方式。但协议租赁租金原则上不得低于租金底价。
六、最低限价:本次公开招租的投标保留价依据第三方估价为准(月租金为25251元/月),具体价格及加价幅度由区相关部门组成的租金评议小组在竞价开始前研究确定,低于每轮投标保留价的投标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报价,直接失去再次报价资格。
七、招租文件获取方式:本次公开招租,无需报名,有意向投标人可直接在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网查看并下载相关资料。
八、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21日上午9时。
九、公开招租地点: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本次招租文件的解释权归莆田市涵江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
十、联系人:
招租人:莆田市涵江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彭 联系电话:0594-3011300
招租代理机构: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1311056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