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华侨中学服务部招租招标公告
经区有关部门同意,莆田华侨中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将位于莆田华侨中学食堂一层服务部实行对外租赁招投标,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莆田华侨中学食堂一层服务部承包经营权(食堂内围定的面积约95m2,其中经营面积约70m2,仓库约25m2,水电俱全,产权性质为国有。)
二、投标人资质:
据本市校园调查数据统计个体商户经营方式理念与连锁企业有明显差别,从而造成校园食品品质、行业服务质量等参差不齐,经研究慎重决定,为了维护校园食品安全,提高校内服务部的行业服务质量,我校决定本次招投标仅针对公司性质的企业开放,个体商户不可参与本次招投标。
1、参与招投标公司需为零售行业,有一定的零售经验和实力。
2、参与招投标公司法人需为一般纳税人,公司年限要求成立满1年以上。
3、投标公司法人须有较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投标公司法人须为莆田本市户籍,身体健康。
5、投标公司法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 个人简历(近两年学校服务部工作简历需加盖相关单位公章);(2) 莆田市当地户籍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的无犯罪证明;(4) 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5) 必须提供在学校经营服务部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6) 缴纳竞标保证金凭证(以银行回单为准)(7)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加盖公章);(如法人本人参加,可不提供本材料)
三、租赁期限及经营用途: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贰年
经营用途:莆田华侨中学师生日常所需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
1、承租方应把人民币拾万元整交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清。
五、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中标者不退,保证金应以转账、电汇入账形式。未中标人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退还。)
2、各投标人必须于2020年 9月 8日9:00前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末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保证金交缴账户:
账户名: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涵江支行
账号:145020100100119460
六、招标方式:
本次投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各自一次性报价(请当场填写、自行密封),经评审小组确定的价格为保留价(最低限价:两年总租金:壹佰零肆万贰仟陆佰元整),保留价以上的最高报价为中标价,低于保留价的投标价格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中,若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报价人,且均高于保留价为全场最高报价时,采取以下做法:(1)如其中一方为原租户,按照“同等条件原租户优先”的原则,招标方可直接指定原租户为中标者,其它投标者不得提出异议。(2)进行第二次投标,但参加对象仅限上述各方,二次投标中的投标金额不得低于原投标金额。二次投标的方法和中标确认与上一次投标方式相同。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为无记名公开招租,无需报名,请登陆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hjq/(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网)查看并下载莆田华侨中学服务部招标标书。
八、投标及开标时间:2020年 9月 8日上午9:00时。
九、投标地点: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看样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13859872585
十一、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莆田华侨中学
莆田华侨中学
2020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