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HS202403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城厢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场5宗资产租赁项目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星弘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第1标段: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17号楼2层201室;
第2标段: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17号楼第一坎店面;
第3标段: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青山粮站;
第4标段: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16号楼第三层;
第5标段: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兴安居委会C幢柴火间;
2.2、招租内容、规模:本项目共有5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人可对标段进行投标报价,标段如下:
第1标段: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17号楼2层201室,房产类型为套房,建筑面积约166.27㎡,公开招租招标底价为1962元/月,租赁期限:3年或5年,年递增率3%。
第2标段: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17号楼第一坎店面,房产类型为店面,建筑面积约44㎡,公开招租招标底价为5400元/月,租赁期限:3年或5年,年递增率3%。
第3标段: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青山粮站,房产类型为仓库,建筑面积约968.77㎡,公开招租招标底价为3391元/月,租赁期限:3年或5年,年递增率3%。
第4标段: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16号楼第三层,建筑面积约713㎡,房产类型为套房,4套相通,公开招租招标底价为10695元/月,租赁期限:3年或5年,年递增率3%,免一个月装修租金。
第5标段: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兴安居委会C幢柴火间,房产类型为柴火间,建筑面积约87.84㎡,公开招租招标底价为580元/月,租赁期限:3年或5年,年递增率3%。
2.3、租赁期限:3年或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合法的承租人(属本公司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
3.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无需),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4年03月14日起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备注:投标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星弘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06581689543
6.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下:
第1标段:2300元;
第2标段:6400元;
第3标段:4000元;
第4标段:12000元;
第5标段:6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1日10时2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层开标室(6)。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东进村东汾652号;
电 话:13850222870(微信同号);
联系人:范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星弘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3602室;
电话:18650260828;
联系人:林工;
福建星弘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