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1、招租条件
本项目拟对外公开招租莆田市秀屿区石南轮渡有限公司的莆田南日岛坑口陆岛交通码头招租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公开招租,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石南轮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租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岛坑口;
2.2招租内容:莆田南日岛坑口的陆岛交通码头泊位长63米、宽20米、地面标高4.8米,该码头用海总面积0.3525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1739公顷,港池用海面积0.1786公顷。含税561965元/年(若第一年招租期满通过招标人考核的,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相关要求的,合同期满后可再延长二年期,第二年的租金按第一年期租金递增10%;第三年的租金按第二年期租金递增10%;)所有权人为莆田市秀屿区石南轮渡有限公司;
2.3用途:1)码头招租中标人不得转让、外包、不得堆放砂石料及承重物品、不得营运违法或者禁止的物品,如发现中止合同;
2)码头招租所使用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4租赁要求:
2.4.1在租赁期内,事先未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2.4.2承租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二次分租或分包。
2.4.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4.4本货物运输不得在埭头区域等码头与南日坑口的陆岛交通码头对点运输及装卸物品。
2.5租赁期限:暂按壹年期,若中标人完成本次招标的莆田南日岛坑口的陆岛交通码头招租的且通过招标人考核的,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相关要求的,合同期满后可再延长二年期;未通过招标人考核的、未按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相关要求的,合同期满后不予延长。
2.6租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采取先付款后使用的招租原则。承租人按年度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一年度租金总金额的10%),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前应向招标人缴交,并汇入莆田市秀屿区石南轮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内,然后签订租赁合同,若中标人通过招标人考核的,并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相关要求的,合同期满后可再延长二年期,第二年的租金按第一年度租金递增10%;第三年的租金按第二年期租金递增10%;第二年的租金交纳方式在第一年期满之前30日内缴交;第三年的租金交纳方式在第二年期满之前30日内缴交;履约保证金按上一年度方式交纳,若第二年度与第三年度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交纳或延期交纳的招租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清场,且第一年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返还。租赁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七日内返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并将码头场所清场,在码头地面建筑物或建筑设施期满归甲方所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为年检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合法的承租人(资信良好,无不良行为或黑名单)。
3.2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名按手印。
3.3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招租文件的获取
4.1招租人自 2021年10月11日起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和莆田市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xyq/035003/)网上发布招租信息,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租文件。
4.2书面招租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租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莆田市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上下载的为准。
4.3开标前招标人不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阅读招租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租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直接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莆田市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5.评标办法
本招租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租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整(50000元),投标人应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 8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1)。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租文件及合同条款。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石南轮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人: 小陈
电话/传真: 18750041867 电话/传真:0594-229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