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1、招租条件
本招租项目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港南村民委员会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港南村东户163号商业及配套用房公开招租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租,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港南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租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港南村;
2.2基本情况:
1)建筑面积467.1平方米;
所有产权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港南村民委员会;
2.3用途:1)旅游、餐饮、娱乐、休闲;2)水、电由中标人负责立户。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承租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税费及办理任何证件费用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2.4租赁期限:3年。
2.5租金缴纳方式:
1)中标人中标后第15天内,按中标价缴纳20000元押金,并交纳第1年度的租金;
2)必须是先交后用的原则,每年度的缴纳租金是上一年度的最后一个月的最后10日内交纳下个年度租金;
3)租赁合同在规定的时效内签订,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装修期2个月可予以免收租金。
3、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为年检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名按手印)
4、承租方要求
1、中标者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方可在不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基础上对承租区进行局部改造和装修,所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中标者中标后,具体招租时间以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确定的租赁时间为准。
3、中标者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严禁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一切活动。
4、租赁期间,有关消防、安全等责任,以及经营许可及办理相关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负责。如承租方未履行办理相关手续,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停业的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赔偿。
5、招租文件的获取
5.1招租人自2021年 8 月 11 日起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和莆田市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xyq/035003/)发布招租信息,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租文件。
5.2书面招租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租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莆田市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上下载的为准。
5.3开标前招标人不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阅读招租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租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直接登陆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莆田市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6.评标办法
本招租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租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人应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3)。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租文件及合同条款。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港南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人: 小陈
电话/传真:18030380111 电话/传真:0594-229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