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前云初级中学教室、宿舍等教育设施对外招租项目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莆田第二十八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闽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序号 |
标的 |
面积(m2) |
月租金(元/平方米) |
年租金(元) |
租期 |
1 |
教室、宿舍等教育设施对外招租项目 |
7455 |
8.38 |
749300 |
3年 |
2.2租赁期限: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原件备查)。
3.4 承租人至少提供15个人及以上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学历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1年 08 月 04 日起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各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报价时,需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封装并注明,并将保证金装在信封内。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租人递交;未中标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8 月 16 日下午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第二十八中学 ;
地 址: 莆田第二十八中学;
电 话: 13859801166 ;
联系人: 柯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莆田市闽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晨大厦4楼 ;
电话: 0594-6666708 ;
联系人: 方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