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涵东街道塘北街168号2幢301室商业房地产(塘北二期2#楼3层商业用房)公开招租公告
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司拟对所属壹处房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位于涵江区涵东街道塘北街168号2幢301室商业房地产(塘北二期2#楼3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2166.38 m²,其中专有建筑面积1868.52m² ,分摊建筑面积297.86m²)。
二、招租要求:
1、企业法人单位,必须持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三、基本情况:
1、租赁期限:壹拾年(不含装修期,装修期为3个月,装修期内不收取租赁费,承租人承担装修期相应的物业费、水电费及其它一切费用)。
2、月租金计算按建筑面积2166.38 m²乘以月租金单价。
3、第一年月租金单价按中标价格计算,第二年起月租金单价按前一年的月租金单价的5%递增,以此类推。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
1、承租方应按月租金(2166.38 m²乘以中标月租金单价)的三倍交给招租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清,投标保证金可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使用。
五、最低限价: 本次招租设置最低限价,最低限价租赁底价单价为不低于16元/㎡•月,经租金评议小组讨论后现场确定。
六、招租方式: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设置最低限价,以提出不低于最低限价的最高报价为中标价
七、投标保证金:本次招租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万 元整。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或现金入帐形式(转帐或送存银行凭证上需详细注明送存公司或自然人名称)于开标之日上午9点00分前存至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帐户(以到帐为准,不接受现金,不退现金)。请在汇款凭单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需将保证金转帐或送存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在开标现场提交与行政服务中心);未中标人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退还。(户名: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涵江支行,帐号:145 0201 001 0011 9460)。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租,为无记名公开招租,无需报名,请登陆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hjq/026005/(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查看并下载相关资料。
九、投标时间:2021年7月29日09时00分
十、投标地点: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评标室(涵江区新涵街国欢桥头东侧)。
十一、联系人:
招租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 0594-3288885
招租代理机构: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1311056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