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教育局部分临街店面及闲置教室招租公告
经区有关部门同意,我局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将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789号部分临街店面及闲置教室实行租赁招投标,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本次招标共有10个标的,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789号(1)一层东面南起第1-3坎店面(面积约120平方米)(2)一层东面南起第四坎店面(面积约40平方米)(3)一层东面南起第五坎店面(面积约40平方米)(4)一层东面南起第六坎店面(面积约40平方米)(5)一层东面南起第七坎店面(面积约70平方米)(6)一层南面东起第二坎店面(面积约40平方米)(7)一层南面东起第3-4坎店面(面积约80平方米)(8)一层南面东起第五坎店面(面积约60平方米)(9)二楼东面北起第一间教室(面积约90平方米)(10)二楼东面北起第二间教室(面积约90平方米)。上述10处房产按现状招租,该资产属国有资产。开标时按(1)-(10)顺序依次开标。
二、投标资格
1、企业法人单位,必须持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公民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营范围
投标者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守法经营(标的不能作为工厂生产车间用房,不能经营化工、水泥、网吧、娱乐场所等影响机关办公秩序项目)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贰 年。
五、保证金及交纳方式
1、每个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其中第一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第七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2、各投标人必须于2021年7月23日上午9:00时前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
3、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户名: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涵江支行,账号:145020100100119460。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甲方根据建融房估[2021]11000155号估价报告设置保留底价投标,采取暗投的方式,即一次性报价,以现场高于招标方确定的底价以上的最高额为中标价,低于底价的投标价格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中,若出现两个以上的相同报价,且均高于底价为全场最高报价时,采取以下做法:(1)如其中一方为原租户,按照“同等条件原租户优先”的原则,招标方可直接指定原租户为中标者。(2)如各投标者均为新租户,则进行第二次投标,但参加对象仅限上述各方,二次投标中的投标金额不得低于原投标金额。
七、合同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八、资料下载
投标人可以登陆http://ggzyjy.ptfwzx.gov.cn/fwzx/hjq/026005/(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查看并下载相关资料。
九、投标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9:30。
十、投标地点: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室(涵江区新涵街国欢桥头东侧)。
十一、联系人:姚先生 0594-6709210
十二、本次投标文件的解释权归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
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