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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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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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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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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结果公示
应业主要求,我中心对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丰美路融辉小区内荔城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一至六层整体招租公告中的标书内容作部分更正,具体如下:
招租公告附件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第五点第(三)条“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依法开办适用与残疾人相关的服务业,不得开办与残疾人无关的项目,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更正为“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依法按照约定用途开展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特此说明。
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