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竞价规则与特别约定更改内容如下:
1、第五条 里面的“意向承租人应在网络竞价报名时,对权属承受人予以明确,网络竞价成交后,拍卖人不为承租人办理“加名”或“更名”手续。”更改为“意向承租人应在网络竞价报名时,对权属承租人予以明确,网络竞价成交后,拍卖人不为承租人办理“加名”或“更名”手续。”
2、第六条 里面的“意向承租人以最高应价成交后即成为承租人,其事先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佣金(竞价费用)后剩余的竞买保证金须在交履约保证金并与出租人签定租赁合同后原路退还。”更改为“意向承租人以最高应价成交后即成为承租人,其事先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在交履约保证金并与出租人签定租赁合同后原路退还。
3、第七条 里面的“详见附件(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如出租人因故撤回网络竞价标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意向承租人对此不得提出异议。”更改为“详见附件(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如出租人因故撤回网络竞价标的,保证金予以全额原路退还,意向承租人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4、第九条 里面的“网络竞价标的成交后佣金(竞价费用)待出租人与承租人签定租赁合同后直接从承租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一次性优先抵扣。”更改为“网络竞价标的成交后佣金(竞价费用)待出租人与承租人签定租赁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汇入开户单位: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13441501040000030。”网络竞价规则与特别约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