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机关文印中心承包权租赁项目
项目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更改部分: 招标文件中P10及P11中:“(3)区两办打印的材料由指定人员以签单方式结算,半年结算一次,由区委办和区府办自行汇总本办打印费并与乙方结算。
·······
区直机关单位参照两办价格收取,非区直机关按市场价格收取。如有异议,甲方享有最终解释权。”
现更改为:“(3)区府办打印的材料由指定人员以签单方式结算,半年结算一次,由区府办自行汇总本办打印费并与乙方结算。
·······
区直机关单位参照区府办价格收取,非区直机关按市场价格收取。如有异议,甲方享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通知!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