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S拍-2025-30、31、32、33、34号地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拍卖机构选择的公告
根据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4〕317、334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2025-30、31、32、33、34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事项编号 |
地 点 |
面积(㎡) |
用途 |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 |
PS拍-2025-30号地块(秀屿区南日镇海产品交易中心地块) |
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分区单元(350305-34)海产品交易中心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 |
约8176.91 |
见规划条件 |
|
PS拍-2025-31号地块(秀屿区城东酒店项目地块) |
莆田市笏石中心城区分区单元(350305-04)D-13 地块详细规划范围内 |
约9953 |
见规划条件 |
|
PS拍-2025-32号地块(秀屿区城东实小 东侧地块一) |
莆田市笏石中心城区分区单元(350305-04)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 |
约37200 |
见规划条件 |
|
PS拍-2025-33号地块(秀屿区城东实小 南侧地块一) |
莆田市笏石中心城区分区单元(350305-04)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 |
约25200 |
见规划条件 |
|
PS拍-2025-34号地块(涵江区镇江村安置房东侧地块) |
莆田市涵江区白塘湖分区单元(350303-16)镇江安置区东侧地块详细规划范围内 |
约11016.7 |
见规划条件 |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抽签的拍卖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4〕317、334号文件中入选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拍卖机构名单。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报名参加。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须提交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加盖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抽签,否则取消本次抽签资格),于2025年10月11日上午8:00至8:30在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拍卖大厅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以上五宗地块按5个标的进行抽签,由本局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4轮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抽签地点:拍卖大厅)。具体办法详见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4〕317号文件。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抽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用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4〕317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停后不再拍卖的,及拍卖不成交,由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4〕317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