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3〕431、439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2024-15、16、17、18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事项编号 |
地 点 |
面积(㎡) |
用途 |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 |
PS拍-2024-15号地块(城厢区樟林片区地块三) |
莆田市樟林分区单元控规内 |
约21320.49 |
见规划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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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拍-2024-16号地块(荔城区金融CBD地块五) |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CBD一号地块控规及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CBD一期地块七及周边地块控规内 |
约10486.45 |
见规划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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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拍-2024-17号地块(荔城区金融CBD地块十) |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CBD一号地块控规及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CBD一期地块七及周边地块控规内 |
约30548.99 |
见规划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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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拍-2024-18号地块(荔城区绶溪片区地块十B2) |
莆田市城东分区单元(350304-04)控制性详细规划C-03及周边地块动态维护和城市设计范围内 |
约22629.31 |
见规划条件 |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抽签的拍卖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3〕431、439号文件中入选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拍卖机构名单。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报名参加。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须提交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加盖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抽签,否则取消本次抽签资格),于2024年9月9日上午900至9:30在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拍卖大厅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以上4宗地块按四个标的进行抽签,由本局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4轮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抽签地点:拍卖大厅)。具体办法详见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3〕431号文件。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抽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用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停后不再拍卖的,及拍卖不成交,由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