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2018〕105、132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2020-20、21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事项 编号 |
地点 |
面积(㎡) |
用途 |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 |
PS拍-2020-20号 |
莆田市城厢区龙德井片区地块一 |
约10667 |
见规划条件 |
|
PS拍-2020-21号 |
莆田市城厢区沟头片区地块一 |
约43646 |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抽签的拍卖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2018〕132号文件中入选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拍卖机构名单。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须提交总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加盖总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抽签,否则取消本次抽签资格),于2020年9月4日下午3:20至3:50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代理服务区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以上2宗地块按两个标的进行抽签,由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4轮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抽签地点:开标室2)。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抽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用参照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2018〕105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停后不再拍卖的,及拍卖不成交,由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参照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2018〕105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莆田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