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投标人)
1.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拟建的莆田市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项目,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莆田市辖的荔城区、涵江区、城厢区、秀屿区四区的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项目;每个区为一个标段,竞标者最多可中两个标段。
3.本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莆田市 项目概算:约人民币80万元
测绘周期: 3个月 资源来源:财政资金
4. 投标人要求:
(1)具备国家测绘局核发的省内投标企业应具备地籍测量乙级以上(包括乙级)测绘资质,省外投标企业应具备国家测绘局核发的地籍测量甲级测绘资质。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 高级工程师 职称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具备 工程师 职称及以上;
(2)5年内施测过单个项目不小于10km2的地籍精度的地形测量任务;
(3)同等条件下在莆田市从事过地形测量的生产单位优先考虑;
(4)竞标者需携带人民币四万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竞标期间交由招标人保管。中标人选定后,保证金作为押金,其他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5.开标时间:2008年03月21日下午16时
6.开标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
招 标 人: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张 先 生 胡 小 姐
电 话: 0594-2690524 0594-2822166
2008 年 3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