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省拍卖行于2010年 12月29日下午 3时30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市机关7号楼五层)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拍卖标的:PS拍-2010-19号地块(莆田市涵江区河滨路涵西安置区)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河滨路延宁段北侧,该地块总用地面积20875.81平方米,其中公开出让面积16895.01平方米,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980.99平方米给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安置房建设用地。安置房工程由竞得人负责一并捆绑建设,用地由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给竞得人,专用于安置房工程建设,该地块拍卖土地出让金中安置房建设资金3297.26万元由市财政局优先拨付给涵江区政府用于河滨路涵西安置房建设(具体详见涵江区河滨路涵西安置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专项规定)。土地用途: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该地块主要技术指标: (一)建筑基底占地面积≤6243m2(包括安置房);(二)计容建筑面积≤86453 m2(包括安置房),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6395 m2;(三)绿地率:≥32.3%。具体建筑方案设计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10]149号文件为准。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该地块出让有关前置条件按莆田市建设局莆建房[2010]153号文件实施。
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0-19号地块为人民币2800万元整。竞买保证金须在2010年 12月28日(包括当日)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41501040000188;或2、开户单位: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账号:100158989090016999;3、开户单位: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9040210010010000023059;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12月9日至 12月28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市机关7号楼一层西侧)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元)整,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0年12月9日至12月28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省拍卖行莆田分行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文件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华东大道530号(城厢区政府对面)宏基现代城1号楼1706号(福建省拍卖行莆田分行)
联系电话:0591-87504014 0594-2696588 13706061121
福建省拍卖行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