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省华夏拍卖有限公司于2010年 12月8 日上午 11:00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市机关7号楼五层)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0-4号地块位于莆田市文献东路改造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8797.827平方米,其中公开拍卖面积为11513.65平方米(D区地块面积为5702.790平方米,F区地块面积为5810.860平方米),剩余7284.177平方米作为D区和F区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范围见总平面图),安置房建设工程委托竞得人一并捆绑建设。PS拍-2010-4号地块土地用途: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该地块主要规划指标: (一) D区地块:建筑占地面积≤2247.28㎡;地上总建筑面积≤21456.23㎡(包括安置房),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689.59㎡,商业建筑面积≤5323.88㎡,配套公共建筑面积≤442.76㎡;地下总建筑面积≤3389.85㎡;(二)F区地块: 建筑占地面积≤4179.2㎡;地上总建筑面积≤34844㎡(包括安置房),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3794.81㎡,商业建筑面积≤10730.26㎡,配套公共建筑面积≤318.93㎡;地下总建筑面积≤6469㎡(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09]76号文件为准)。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该宗地的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按市建设局莆建房[2009]129号文件实施。
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0-4号地块为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3500万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0年12月7日(包括当日)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41501040000188;或2、开户单位: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账号:100158989090016999;3、开户单位: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9040210010010000023059;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11月18 日至 12 月7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市机关7号楼一层西侧)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元)整,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0年 11月18 日至 12 月 7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省华夏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文件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吉祥路69号三楼
联系电话:0594-2515338、13626923888 、13559388527
福建省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