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省拍卖行于2010年 9月29日上午 10 时整,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市机关7号楼五层)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一:PS拍-2010-12号地块(莆田鞋服城E区)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沙坂村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约16254.79平方米(其中含现状道路面积1550.7平方米)。PS拍-2010-12号地块土地用途:商住及办公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及办公40年、住宅7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该地块主要规划指标: ①建筑密度:≤20%;②容积率:≤2.8;③绿地率:≥40%(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10]33号文件为准)。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该宗地的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按莆田市建设局莆建房[2010]49号文件实施。
标的二:PS拍-2010-5号地块(莆田金匙啤酒有限公司地块四)位于莆田市城厢区霞林居委会福厦路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约10172.378平方米。PS拍-2010-5号地块土地用途:商住及配套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该地块主要规划指标: ①建筑密度:≤25%;②容积率:≤2.2;③绿地率:≥30%(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09]28号文件为准)。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该宗地的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按莆田市建设局莆建房[2009]70号文件实施。
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标的一PS拍-2010-12号地块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标的二PS拍-2010-5号地块为人民币600万元整。竞买保证金须在2010年 9月28日(包括当日)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41501040000188;或2、开户单位: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账号:100158989090016999;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9月3 日至 9 月28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市机关7号楼一层西侧)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元)整,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0年9月3日至9月28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省拍卖行莆田分行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文件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南大道1428号最佳西方恒丰酒店3号楼101室(福建省拍卖行莆田分行)
联系电话:0594-2696588 13706061121
福建省拍卖行
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