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国正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10年 9月16日上午 10 时整,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市机关7号楼五层)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一:PS拍-2010-17号地块位于筱塘北街与梅园路交叉口的东北侧,东临市委党校,西为筱塘北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3025.33平方米。PS拍-2010-17号地块土地用途:商住及配套设施,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该地块主要规划指标: ①建筑密度:≤30%;②容积率:≤3.0;③绿地率:≥20%(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09]46号文件为准)。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该宗地的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按市建设局莆建房[2010]36号文件实施。
标的二:PS拍-2010-10号地块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华亭社区,东临城厢区华亭镇客运站(建设中),西临华亭社区杂地,南至濑榜公路,北至山坡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1600.231平方米。PS拍-2010-10号地块土地用途:商业和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该地块主要规划指标: ①建筑密度:≤30%;②容积率:≤2.3;③绿地率:≥30%(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厢区建设局莆城建[2010]02号文件为准)。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该宗地的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按市建设局莆建房[2010]7号文件实施。
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标的一PS拍-2010-17号地块为人民币850万元整;标的二PS拍-2010-10号地块为人民币330万元整。竞买保证金须在2010年 9月15日(包括当日)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41501040000188;或2、开户单位: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账号:100158989090016999;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8 月26 日至 9 月15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市机关7号楼一层西侧)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元)整,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0年 8 月26 日至 9 月 15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国正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文件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丰美路495号
联系电话:0594-6931518 13860996855 13905916258
福建国正拍卖行有限公司
二○一○年 八 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