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于2010年3月31日上午10:30时整,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市机关7号楼五层)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09-30号地块位于涵江区河滨路安置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24041平方米(含规划道路面积4229.53平方米。由于北京坐标转换为西安坐标实际面积减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实际为24037.15平方米):其中公开出让面积14774平方米;划拨9267平方米作为安置房用地,其安置房建设工程由竞得人负责一并捆绑建设(具体按莆政土[2010]2号文及附件1、2和附件3的拍卖专项规定执行)。PS拍-2009-30号地块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该地块主要规划指标:①建筑密度:≤28.37%;②容积率:≤2.49;③绿地率:≥31.50%(该地块总平面规划以2008年1月28日市规划局核准同意的为准)。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该宗地的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按市建设局莆建房[2009]75号”文件实施。
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09-30号地块为人民币350万元整,竞买保证金须在2010年3月30日(包括当日)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41501040000188;或2、开户单位: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账号:100158989090016999;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保证金是否到户,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3月11日至3月30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市机关7号楼一层西侧)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元)整,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0年3月11日至3月30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文件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45号(市台办六楼)
联系电话:0594-2859836 13808561829 13850296336
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